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房产相关税收政策,其中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其配套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一、契税政策调整
全国契税税率维持3%-5%的区间,但各省份的实际执行税率存在差异。目前,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最低税率3%执行;湖南省统一税率为4%。河北、辽宁、河南等省份针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3%税率,其他情况则适用4%。
个人购房的优惠政策得以延续。对于家庭唯一住房,根据面积不同,税率有所区分:90㎡以下的房屋按1%征收,90㎡以上的按1.5%征收。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以下的按1%征收,90㎡以上的(部分城市)按2%征收。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按3%征收。
免税情形也得到了扩展。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产变更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以及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等用于办公、教学等用途的房产,也免征契税。
二、计税依据更加明确
新政策明确了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不动产互换差价、装修费用等均需纳入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偿费、配套费等也计入计税总价。
二、配套征管措施更加便捷
在纳税流程方面,新政策进行了简化。纳税申报时间调整为办理权属登记前,取消了原1 0日内申报的限制,并支持跨省通办,进一步优化了二手房异地交易流程。
新政策还增加了退税机制。若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已缴契税。
三、其他关联政策说明
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也同步实施,该法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主要围绕契税进行调整,而房产税(持有环节税)并未涉及。
这次政策调整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了原有优惠,优化了征管服务,并未新增税负。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为广大房产交易者提供了更加明确、便捷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