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枣枣与北京妇产医院的纷争:单身女性生育权的法律挑战
一、案件背景
徐枣枣(化名)于2018年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提出冻卵服务的申请。因她的单身身份及非医疗目的,这一请求遭到了医院的拒绝。对于这一行为,徐枣枣认为已侵犯了她的生育权,遂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2022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认定医院拒绝提供冻卵服务符合现行法规,不构成侵权。
二、败诉的核心法律依据
法院在判决中主要依据的是原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这些规定明确禁止为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判决还考虑到了冻卵技术的风险,如取卵手术的风险,以及单身女性以延迟生育为目的冻卵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三、争议焦点
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生育权与性别平等的问题。徐枣枣主张,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应受法律保护,现有的规定对未婚女性构成了歧视,违背了宪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另一方面,法律适用的分歧也存在,原告律师认为法院对“保护人民健康”范围的解读有误,冻卵作为生殖健康服务应被纳入其中,而且《民法典》人格权编并未限制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四、社会影响与后续进展
此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的学者召开研讨会,指出相关规章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并呼吁推动法律修订以适应社会需求。徐枣枣已提交上诉状,她表示,此案不仅关乎其个人诉求,更旨在推动单身女性生育权的合法化。
五、案件意义
此案被视为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争议的标志性事件。它不仅揭示了现行法规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也可能为未来法律调整提供重要的参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性权益的提升,此案无疑将引发更多关于生育权、性别平等和法律适应社会的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