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在云南峨山县,一场关于公职人员公务接待中的行为规范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管理所所长李永祥在两次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了总价仅为100元的5瓶白酒,并参与饮酒。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当地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的明确规定。更令人瞩目的是,李永祥还将餐费594元违规报销。这一事件在2022年12月引发了相关部门的严肃处理,李永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官方回应核心观点
官方对此事件的回应明确而坚定:
一、禁酒规定与价格无关
云南监委及峨山县纪委明确表示,公务接待中的“禁止饮酒”规定是一个原则性问题,与酒水的价格没有任何关联。官方强调,无论酒水的单价高低,任何在公务接待中的饮酒行为都是违规的。
二、顶风违纪性质严重
李永祥在明确知道相关禁令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违规饮酒,这属于明知故犯。官方认为其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需要通过严肃处理来警示其他公职人员,坚守纪律底线。
网友争议焦点
事件在网络上引发讨论,部分网友对李永祥的处分提出质疑,认为因为酒价较低就不应该受到处罚。云南监委通过点赞评论的方式明确回应:“公务接待中不能有酒,这不是价格的问题。” 官方立场坚定,重申纪律的刚性。
处理依据
纪律规定:
峨山县早早就明确了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的明文规定。
处分程序:
该事件虽然在2019年就已发生,但直到2022年才完成调查并依规进行处分。官方在2023年1月通过官方渠道对事件进行了通报。
后续影响
这个案例被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突出了纪律执行“无小事”的原则。官方不仅通过公开通报的方式警示其他公职人员,还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无论是公务还是私事,都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有丝毫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