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我国在社会资本参与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其旨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保护特许经营者的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确保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该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替代旧版办法。
一、基本信息
这部法规的实施时间即将到来,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推动职能转变和社会资本优势互补。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不新设行政许可,基于使用者付费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展开。
二、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商业特许经营及不涉及产权移交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三、核心机制
该办法的核心机制在于PP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通过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风险分担,特许经营者在获得排他性投资建设运营权的也承担起提供合格公共服务的义务。在此过程中,禁止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或以此增加公共服务成本,也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四、管理原则
该办法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在具体操作上,发挥社会资本融资、技术和管理优势,强化与社会资本的协商合作,保障特许经营的持续性和合法权益。平衡经营性与公益性,根据风险管控能力明确风险分担机制。
五、实施保障
为了确保该办法的有效实施,建立了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计划安排依据,并优先支持有规划支撑的项目。根据资金来源和规模实行审批或备案制。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需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率。
该办法通过规范特许经营活动,推动了职能转变与社会资本优势互补,将进一步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